123apps,axmath,2024辉红网络50首歌曲,2撥氅偙g恧闺409管桩图集,184年,18sexvldeosfree,曼彻斯特联vs阿森纳,fear and hunger,回安礼衡,搭号车40集处费理看

ad9_210*60
关键词:
中国台湾网  >   新闻中心  >   大陆  >   社会

男子婚后自掏腰包买房 离婚后女方要求分一半败诉

2017年07月14日 13:50:00  来源:重庆晚报
字号:    

  按照常理,双方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单方掏钱买的房,则另当别论了。

  陆先生在结婚后自掏腰包买了一套房,并登记在自己的名下,后来夫妻离婚,女方要求分割一半。近日,荣昌区法院判决,男方是用婚前的财产在婚后购房,属于个人财产。

  陈女士和陆先生2009年8月结婚。一个月后,陆先生在荣昌城区花16万元,一次性付清全款买了一套房。两年后,陆先生为这套房办理了产权证,将房屋登记在了自己的名下。

  由于双方感情不和,2015年8月,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。

  今年年初,陈女士将陆先生告到了法院,要求分割陆先生名下的这套房屋。陈女士称,由于这套房一直是由陆先生实际居住。这套房现在的价值至少在30万元以上,要求分一半,由陆先生支付15万元给她。

  法院开庭时,陆先生认可这套房现有的实际价值为30万元,但表示这套房是自己花钱买的,理应属于个人所有。

 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,陆先生向法官出示了当年的银行流水,对购房款的来源及流向作了说明,证明这套房确实是用婚前的个人财产购买,应该属于个人财产。

  陈女士则认为,陆先生这套房是在双方结婚后买的,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[责任编辑:郭碧娟]

cctv1第一动画乐园广告| 结婚舞狮视频| 瞄准拼合| 超人归来| 坚持白非| 陇南美食| 双路r5| 马鲁姆| 马来西亚版座曼什么标准| bikibiki| 4399造梦西游| 陈妍希版神雕侠侣| 火豹推文al工具| 欧美大兵同性猛交| 象棋特级大师决赛视频| 王曦雨| 三体电视剧| 普拉特泽| 咪一鸠样| 丰城市| 駐筠| 忧れる| 二十不惑| 欧美深夜| 炫斗战轮| 大黄蜂视频| 挤黑头视频| 日韩欧美区| 宇佐美えり| 当我们遇见你| 回匡教育体系| 碳排放管理员| tangxun| 湖南省高校排名| 日本女优色涅赖| 致青春 朱小北| 标准日语书电子版| 今日宜加油电视剧| 我知道美文| doc是什么| 风云1911|